12、長照保險什麼時候開辦?
說明:
- 長照保險實施前,需先完成相關服務資源及人力之整備,而長照服務法業於104年5月15日完成立法,經總統於6月3日正式公布,並於2年後實施,屆時可逐步完備基礎之長照服務資源及人力資源,為實施長照保險建立基礎。
- 「長照保險法」(草案)業於104年6月4日函送立法院審議,若經立法院審議通過,應預留至少2年之籌備期,以進行各項籌備工作,包括:保險人進行組織及人力、設備之籌設、企業界及政府應籌措保險費補助預算、加強保險對象權利義務之宣導,以及保險服務機構之建置等,爰授權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。